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郁南县纪委监委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成功追讨被挪用的5万元村集体资金
  • 时间:2020-11-27
  • 来源:郁南县纪委监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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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郁南县河口镇纪委(郁南县监委派出河口镇监察组)负责人将被挪用的5万元村集体资金归还村民代表。.jpg

图为郁南县河口镇纪委(郁南县监委派出河口镇监察组)负责人将被挪用的5万元村集体资金归还村民代表。

“我们村小组集体资金5万多元追回来了,这是真的吗?”“对呀,我听说追回来了,太好了!”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古甑村的村民们互相询问道。

傅某全任该村组长兼出纳期间,瞄准了村小组账缺乏监管的漏洞,利用职务便利,将属于古甑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50099元集体资金挪为己用。

2018年3月,该镇纪委在核实傅某全挪用村小组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事实后,对傅某全进行党纪立案,开始了追讨被挪用5万余元村集体资金的漫长路途。该镇纪委再三催促以及送达催款通知书给傅某全,但他对前来催促还款的镇村干部避而不见。

2019年12月,经该县纪委监委核查发现,傅某全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有几十万存款,但他仍不愿归还。2020年1月,该县纪委监委委派一名公职律师及时进村跟踪该案件,充当村民的“法律顾问”,进一步梳理案件线索,向村民详述相关法律法规,解读相关政策,给村民送上一颗能追回资金的“定心丸”。

“怎么办?我们的钱要怎么样才能追回来呀?”“律师呀,我们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啊? ” ……古甑村的村民们围着公职律师着急地问道。

“大家别担心呀,虽然傅某全逃避还款,但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起诉这名村小组长取回被挪用的资金。” 该县纪委监委公职律师在与古甑村民获悉更多情况后,罗列搜集了相关证据,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,为村民起草了起诉书,并协助办理委托事项。

2020年5月,该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名村小组长应偿还古甑村民小组全额款项,但该名村小组长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觉悟,还刻意匿藏行踪,拒绝法院传唤。该镇纪检监察组遂派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为村民小组担任受委托人,与公职律师一同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。2020年10月,该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傅某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,责令其将所欠款项马上归还,并将其送往拘留所。

在拘留的次日,该名村小组长的亲友将所有拖欠款项汇入该县人民法院专户。至此,长达两年多追讨被挪用5万余元村集体资金的路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据悉,今年以来,该县纪委监委为4名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纪检监察干部申请了公职律师执业资格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,做好立法立规的“智囊团”、行政执法的“监督员”、全民守法的“宣传员”。截至目前,该县纪委监委公职律师完成法律咨询服务60余件次,参与向问题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9份。

“接下来,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,紧密结合纪检监察的工作特质,紧扣纪法衔接的工作要求,通过发挥公职律师作用,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。”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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